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含义:“绿色通道”是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绿色通道”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二、“绿色通道”的范围: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处理。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5、其它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三、“绿色通道”的措施:l、由接诊医师判定患者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对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2、“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服务,医护人员负责迎、送伤病员及协助抢救检查、交费、取药。3、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应实行“二先二后”制(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影像科、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根据急诊科的请求,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4、全院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