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盖章)招标代理人: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 总则 .232. 招标文件 .253. 投标文件 .264. 投标 .315. 开标 .316. 评标 .327. 合同授予 .3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9. 纪律和监督 .3410 违约责任 .3411 中标承诺 .3412 行贿犯罪查询 .34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3514 维护管理 .3515 维护、监测标准 .351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第三
2、章 评标办法 .40评标办法前附表 .411. 评标方法 .442. 评审标准 .443. 评标程序 .44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8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6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42第八章 图纸 .143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17GC060225一、项目概况及招
3、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建设规模:全村共有422 户,包括沥头、河里及连浦等 3 个自然村,全村污水管网铺设总长度 12834.9M,砖砌检查井 167 座,160 清扫口 634 座,315 塑料检查井 284 座,玻璃钢化糞池 4座,玻璃钢隔油池 2 座,及提升井 5 座,污水处理终端 2 座等项目,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竣工日期后 3 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甲供材料详见合同附件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招标控制价:5354323 元(不含甲供材料)。资金来源:自
4、筹。招标工期:24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 招标内容:污水管网铺设、路面拆除及修复、检查井安砌、玻璃钢化粪池、终端处理系统和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竣工日期后 3 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 年 9 月 28 日 16:00 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浙江省环境
5、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
6、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4 投标人 2.4.1 非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76 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2 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宁建发【2017】33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76 号)
8、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联合体双方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全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联合体牵头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
9、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三、其他要求3.1 投标人
10、须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
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 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9:00 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 年 9 月 28 日 16:00 时 起 在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信 息 网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12、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 http/:) 网 页 下 方 下 载 。七、投标保证金:1、帐 户 名 称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专 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 证 金 金 额 : 壹 拾 壹 万 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8:00 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
13、3。7、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长岳中路 49 号联系人: 叶先生联系电话:15888543307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 69 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0574-65250961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7GC06022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14、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长街镇长岳中路 49 号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5888543307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 69 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1.1.6 建设规模全村共有 422 户,包括沥头、河里及连浦等 3 个自然村,全村污水管网铺设总长度 12834.9M,砖砌检查井 167 座,160 清扫口 634 座,315 塑料检查井
15、 284 座,玻璃钢化糞池 4 座,玻璃钢隔油池 2 座,及提升井 5 座,污水处理终端 2 座等项目,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竣工日期后 3 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甲供材料详见合同附件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1.7 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 5354323 元(不含甲供材料)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1.2.2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内容污水管网铺设、路面拆除及修复、检查井安砌、玻璃钢化粪池、终端处理系统和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竣工日期后 3 年的17GC06022
16、5 宁海县长街镇连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 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1 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 安全要求 合格。1.3.5 工程类别按给排水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23 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 号通知执行。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费(除安装工程外)均按规定计入预算中,税金按 11%。1.36 报价要求
17、上限 4991013 元;下限 4809359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列金、暂定价、运行维护费和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 812953 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 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