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2.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 主意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 供电电缆无破损。3.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4.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5.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6.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