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预警流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避项目履约风险、成本风险,加强项目过程成本控制,提高项目现场人员风险控制水平,特制订以下成本预警管理机制。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内部各事业部(含事业部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各项目部。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第三条 工程成本预警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公司本部管理职责设在运营中心成本部、财务中心;各分公司、事业部设在成本部、分公司财务部;项目部设在项目经理。第四条 公司本部运营中心成本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成本预警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事业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目标成本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对各分公司、事业部的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第五条 公司总部、分公司财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核算、分析及预警。月末,项目部按要求向公司成本部、财务部提供工程项目成本台账,财务人员按月做好成本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正确计算月度工程成本,同时要按照目标成本责任书考核要求,按分项工程逐项分析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要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第六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