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报告近期,围绕高明区委、区纪委开展2012年纪律教育活动学习月活动,通过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现对照“十九个不准”,结合工作实际,将本人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廉洁履职情况作为杨和镇分管环运城管分局的党委班子成员,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带领我分局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现对照“十九个不准”,结合城镇“八乱”整治、城乡清洁工程、村村通公交工程、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等重点工作,对本人廉洁履职情况作一梳理。(一)未出现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近年来,我镇重点工作实施以来,城镇管理任务加重,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本人及我分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城市管理政策,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了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未出现任何非法拆除、没收个体户物品以及其它资源的行为。 根据高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国检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发201220号)精神,我镇制定了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