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 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