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突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眉山大地之屋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第七条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