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10人及以上,重伤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及.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立XX市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工质监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质监局、安监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保障局、环保局、气象局、经贸局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在市质监局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所设各组如下: 警戒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 现场抢救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环保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