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客户确认制度一、客户登记销售代表必须认真做好客户上门登记-来电来访客户登记本,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准。当天工作完成后,如实填写,交与主管签字确认,并每晚交由销售经理,客户确认以业务日报表上登记的为准。二、客户跟进1、销售代表根据自己接待客户的情况跟进客户,并在个人登记本上记录每次跟进内容、时间;并每天交给销售经理,销售代表无权检查他人的客户记录,销售主管可对销售代表的客户记录进行审核,如发生业务交叉,如双方同意调解,可在销售主管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交由销售经理按照相应制度进行核对,判单主要依据为客户登记本。2、客户的跟踪期界定: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0天,至少每5天追访一次,若无任何追踪记录及10天未到现场的客户视为新客户。来访客户有效期为3个月,至少每10天追访一次,若10天无任何跟踪记录的及3个月未到现场的客户视为新客户。3、经过经理确认的客户,若明知该客户曾与其他置业顾问谈判过,仍与此客户联系或有意截电话,截客户来访,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辞退。4、置业顾问在得知与其他置业顾问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