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永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一、项目简介:甲方拥有永城市紫金华府北,中原路东、建设路北,共计211.2亩土地,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3.5.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二、合作形式:根据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取合作开发、分段实施,以土地合作开发形式进行开发。投资资金人民币共计 亿元整。甲方负责办理前期的土地、规划、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挂牌出让地行政审核手续和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免的确认手续(包括人防费等)除施工许可证以外,其它行政性收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受益。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规划证、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2、甲方承担项目前期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政府收取的配套费用。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并保证项目用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