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我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2111号)、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2136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 、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202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132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