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海南太武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开发融资事宜的报告龙海市人民政府:为加快龙海南太武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步伐,促进龙海市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市政府与我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签订了“龙海南太武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市政府将龙海南太武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前期开发工作委托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其中确定合作原则为“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利润分享,实现双赢”;及市政府将“协助乙方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以规范方式进行融资”等。合作协议书签订后,我公司即根据协议书约定和市政府要求自筹资金进行了项目土地的前期开发投入。期间,为加快开发进度,早日实现土地价值,为龙海发展创造新的城市亮点,我公司在加大自有资金投放力度的同时,也展开了与有关银行项目融资的沟通,在与金融机构沟通时均被要求土地开发项目融资需以土地作抵押。现根据我公司了解的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及融资方案请示市政府,望市政府予以审批核准。一、请示市政府可以以土地为此项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一)市政府以土地为本项目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双方合作协议书“协助乙方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以规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