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说我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的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本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第四条 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事宜。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第七条 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含)以上或同意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不含)以下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