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为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一、房屋情况1、甲方欲委托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号(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结构;房屋用途为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该房屋的平面图为本协议附件)。2、该房屋的公用或协议约定合作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暖等现有配套状况于本协议附件一中加以列明。二、托管期为 年,托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为乙方营造顺畅的托管环境,配合乙方顺利办理有关手续。2、 托管期内,乙方享有完全经营自主权,对所委托的房产拥有管理使用权。3、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理使用并爱护托管房屋,该房屋及配套设施因自然属性或正常使用而导致损耗或者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4、房屋委托代管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