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屋建筑学概论建筑是指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这些直接供人们生活、学习、工作和娱乐的建筑称为建筑物,而像水坝、水塔、蓄水池、烟囱之类的建筑则称之为构筑物。无论是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是一种人工创造的满足人类需求的空间环境。建筑具有物质与精神,实用与美观的双重作用,建筑既是物质产品,又是精神需求。对于风向,建筑设计中一般用风玫瑰图表示。建筑三要素是: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建筑三要素彼此之间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不能分割,但又有主次之分。功能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物质技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技术对功能又有约束或促进的作用;建筑形象,是功能和技术的反映。建筑设计就是要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能动作用,把这三者完美结合在一起,使建筑既实用经济又美观。 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建筑通常可以分为生产性建筑和非生产性建筑两大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耐火等级取决于房屋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按材料的燃烧性能把材料分为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不燃烧材料。分模数,1/10M数列按10mm进级;1/5M数列按20mm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