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一、房屋征收程序(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