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丙方:*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鉴于:1、 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金额为*元,结算额*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或验收合格);现甲方仍欠乙方工程款*元;乙方同意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2、 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3、 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同时甲方也同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1、 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市*区*路*号*室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万元;2、 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收据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收据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2、 房屋有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