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宣恩县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维护业主利益,保障住宅楼的结构安全、外观统一,管网设施不受损坏,保护小区环境和秩序,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的装修工程和管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一、 开工申请登记 1、 乙方对房屋或其它场所进行装修前,必须委托装修方代表向甲方申请登记,填写房屋装修登记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拟定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2、对符合条件者,甲方收到乙方申报表后经审核同意即可准许施工,发放装修施工许可和施工人员出入证。3、乙方在办理开工申请登记时,需向甲方交纳1000.00元装修保证金,装修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经甲方检查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无违章行为,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个月后,由经甲方检查无渗、漏、堵、损坏情况,全额退还保证金。4、为维护房屋公共设施、设备以及电梯的正常运行,考虑到装修及乔迁期间对上述设施会造成一定损坏以及超负荷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