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房屋所有者):乙方(房屋承租者):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开发区、镇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工、商、贸、企业租赁厂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1 乙方在承租甲方的厂房时,必须认真查看房情,确认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乙方不得租赁。2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发现厂房需维修时,按原租赁协议中承担维修责任的一方须与在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万一发生事故由施工方负责,与他方无涉。3 乙方在使用期间如需改、扩建厂房,需征得甲方同意,办理相应的规划建设手续,签订好相关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否则如出现安全责任和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4 乙方在使用期间若发现房屋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甲方一起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5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责任,甲方经常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按照区镇统一布置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6 乙方对自己生产经营中的安全负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