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摘录) 铁道部文件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3号 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栓等的作业。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且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可能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伞等作业。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 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