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防水维修合同甲方(建设方): 乙方(承包方):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正*房屋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第一条 *屋顶防水维修工程。二、质量标准第二条 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质量除符合国家标准外,用料必须为富源防水材料,材料厚度为3.5mm。三、工程结算第三条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每平方*元人民币,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95%,扣除工程总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五、甲方责任第四条 抓好甲方员工管理,不得妨碍乙方施工。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劳动作业环境应符合乙方施工要求,做到通水、通电。第六条 对妨碍施工的各种设施进行整改,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第七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付清全部工程款。六、乙方责任第八条 乙方必须具有相关工程合法施工资质,不得将所承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第九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工具必须性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