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第三条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 管理规定(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