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各阶段涉税总结1、公司设立阶段纳税实务(1)项目公司成立时,与中介机构签订的验资鉴证服务协议,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2)项目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正本贴花时,应统一粘贴在其左下角花边框内,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申领或更换时,应重新贴花。营业执照副本不贴花。(3)记载股东投入资本金的资金账簿,以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的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使用“营业账簿”税目自2018年5月1日起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以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增加额部分在次年初计算贴花。以后减少注册资本,不退还已缴纳的印花税。其他账簿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4)项目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无需对资金账簿增贴花。(5)项目公司签订的劳务/劳动用工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6)“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仅指政府部门颁发的的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项目公司其他各类证照均不贴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开发资质证书、消防许可证等证照。项目公司签订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2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