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1.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概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使企业的所有者,即国家,不必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而是通过考察与评比后的委托代理契约,明确委托代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将经营决策权授予代理人,即经理人员,使其按照委托人(国家)的利益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由于在委托代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目标不一致等原因,往往会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使其不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要求开展业务。于是,这就需要委托人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使代理人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其利益要求,以达到利益最大化。激励和约束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一般来讲激励过度的管理者必然约束不足,而约束过度的管理者则激励不足,二者成此消彼长的势态,这体现了二者的对立.同时,激励离不开约束,没有约束的激励就好像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引发代理人对其个人利益的极度追求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约束亦离不开激励,离开了激励的约束就会缺乏动力,其直接结果就是效率的丧失。2我国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失效的具体表现及原因 2.1激励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