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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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鹰 潭 市 非 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应 急 预 案目 录1 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2.2 指挥部组成2.3 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2.4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5 应急专家组3 预警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3.2 事故灾难信息报告3.3 预警行动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响应4.3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保险及社会救助II5.3 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6 保障措施6.1 通信

2、与信息保障6.2 队伍保障6.3 物资装备保障6.4 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6.5 医疗卫生保障6.6 生活与避难场所保障6.7 技术保障6.8 资金保障6.9 社会动员保障6.10 宣传、培训和演练6.11 监督检查6.12 沟通与协作7 附 则7.1 奖惩和责任追究7.2 预案启动格式框架7.3 新闻发布内容框架7.4 应急结束宣布格式7.5 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7.6 预案管理与更新7.7 名词术语的定义7.8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7.9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鹰潭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及方法1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增强防范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

3、险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西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4、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鹰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鹰潭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非煤矿山事故灾难。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县(市)政府

5、及其组成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1.5

6、应急预案体系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其他涉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有关应急预案、县(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成。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在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委会领导下,按照市应急委员会统一要求,设立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市非3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贵溪市、余江县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7、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贵溪市 、 余 江 县 的 非 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应 急 机 构 由 各 地 确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成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急专家参加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中心)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江西省非煤矿山救援基地、公安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

8、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和职工应急能力培训及应急演练等准备工作。2.2 指挥部组成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协助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及事故发生地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

9、管非煤矿山安4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担任。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移动公司、江西联通鹰潭分公司以及事故发生地县(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2.3 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较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重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启动市级非煤矿山安

10、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及终止应急救援行动;做好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加强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联系;组织、协调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做好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与救援;承担指挥部会议的召集、文件起草与办理;做好有关防灾信息传达、收集、分析与报送;加强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好文书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完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其专项应急预案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11、的相关工作。2.4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协调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新闻媒体报道和信息5发布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综合管理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和统计分析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办理工作,参与、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综合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安全

12、生产应急资源;组织编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非煤矿山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市国土资源局: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提供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所在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和制订应对措施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等规定统筹安排处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应急救援项目的立项与审查。市人社局:负责事故灾难伤亡人员工

13、伤保险相关工作;依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非煤矿山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矿山其他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及时提取、固定与事故有关的痕迹、6物证等;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市消防支队: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市卫计委: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护工作;参与非煤矿山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灾民心理康复等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协调遇险遇难人员亲属转

14、移、安置、临时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及遇难人员遗体接运、火化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捐赠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市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供电保障工作。电信鹰潭分公司、移动鹰潭分公司、联通鹰潭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过程中通讯保障工作。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各成

15、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应急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共7同应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衍生灾害的各项保障工作。较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中心 ) 、 市 非 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应 急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市 安 监 局) 及 市 直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事 故 灾 难 情

16、况 , 并 在 第 一 时 间 成 立 现 场 应急 救 援 指 挥 部 , 有 效 采 取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为 市 非煤 矿 山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应 急 指 挥 部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提 供 有 利 的 前 期 保障 。2.5 应急专家组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相关领域技术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1)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2)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技术措施提出建议;(3)参与审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方案;(4)对非煤矿

17、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等。3 预警预防机制3.1信息监控市安监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非煤矿山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监控方案,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存在可能发生较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安监局,并上报市人8民政府。非煤矿山企业是危险源监控的责任主体,要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

18、测监控,并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3.2 事故灾难信息报告3.2.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较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驻鹰和省属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驻鹰企业、省属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自事发后最迟不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3.2.2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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