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人员的安全,所有电气设备进行现场检修和安装时,为防止工作中突然来电,导致人身或设备事故的发生,均需依制度办理停电手续,设备检修完毕或安装完毕需送电试机,均需办理送电手续。否则,不准工作。 1、所有影响到主要设备或跨部门用电的停电检修,均须经生产主管部门同意或由生产调度室发出通知。2、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须向值班电工提出停电要求,并填写工作票;(2)、工作票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清楚注明检修内容、时间、地点、设备台号;(3)、配电房值班电工断开电源后,将相对应的油开关小车拉出至试验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标示牌;(4)、至少须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其中一人为监护人;(5)、断开电源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6)、在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3、低压设备上工作须遵守下列各项:(1)、在低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由检修负责人向值班电工提出停电要求;(2)、值班电工须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