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医院手术知情同意制度与程序 患者对病情、诊疗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为充分尊重手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特制定该制度。 一、由于手术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故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1、知情:患者对病情、手术方案、手术适应证、手术并发症备用手术方案、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的了解。同时也应了解不做手术所承担的风险。 2、同意: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三、对医务人员履行知情同意的要求:1、手术医师须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告知患方手术的指征、目的、方法、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潜在危险、可能并发症、直接实施该手术的人员等。 2、必须告知高值耗材使用的选择,预计需要支付的费用。3、肿瘤手术应以病理诊断为决定手术方式的依据。 4、手术前应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使用血与血制品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其他可选择的办法等。 5、择期手术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