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试行)手机已成为每一个人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由于部分学生自控力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等,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提升学生健康体质水平,指导学生科学、规范、文明使用手机,特作如下规定: 一、规范、文明使用手机是学生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二、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任课教师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实行统一保管。3+4班级实行上课日集中保管制度;其他班级根据实际也可以集中保管,亦可以自行保管,学校鼓励集中保管。2、禁止学生在上课(包括实训课、自习课、考试等)、集会(早操、课间操、校会、升旗仪式等)期间使用手机,手机要置于关闭或者静音状态。3、学生严禁登录不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反动信息、色情内容;不利用手机发虚假信息、骚扰他人;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扰乱社会秩序;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没收其手机,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