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区道路桥梁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组织协调好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城市道路桥梁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各种应急救援资源,设备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情况及时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后实施,特别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依据为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分类级别:事故灾害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区内道路、桥梁突发事故抢修应急预案。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专群结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建委履行政府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建委主任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