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有两点:1、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且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算都可采用。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0万。2、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以下是两者具体的内容:托收承付 (1)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改变。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两种方式。 (2)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 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