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柳江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申请审批流程图申 请 受理与 调查 民主 评议 公示及上 报 审 批 张 榜公示 发 放低金以家庭为单位,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或委托村 (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低保 申 请 之 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村 (居) 民委员会协助下, 组织驻村干部、 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 息 对 、入 户调 查 、民主评议等情 况 ,对申请家庭
2、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和意见乡镇人民政府 要 及 时 在村(居)委 会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公示期 7 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收到相关材料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 意见,拟批准低保金额。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 在作出审批决定 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区民政局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村(居) 委会政务公开栏和村 (居) 务公开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 示 期 满 无异议的, 区民政局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 对批准给予低保的, 发给低保证, 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公示有异议的,民政局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 2 -柳江县城乡低保对象网上审核审批流程城乡居民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核对中心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乡 镇 人 政 府 组 织 工 作人 员 携 带 低 保 申 请表 进 行 入 户 调 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上 传 申 请 表提供授权委托书并上传提交县民政局审核低保系统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基本信息,民政助理询问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录入系统并扫描上传户口簿、困难证明等资料申 请 人 签 字 、 按 手 印提交核对通过核对系统开展核对工作生成核对报告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表提交县民政局收到核对成核对出具的核对报告 ,携带低保审批表入户抽查不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