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运营在云南省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改革中的重 要 作 用一、云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状况全省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都具共同特点;资金来源于国债世行贷款、日贷和政府或企业自筹外国政府赠款、BOT这些途径。建设业主方:多为城建、环保、水务、各地国营供排水公司及投资公司。而运营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三种:一是由国营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云南省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都由国营供排水公司在运营;二是特许经营权转让:曲靖和瑞丽2座污水处理厂被TOT形式收购形式,东川和石林2座以BOT方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三是托管运营; 在全国范围内,污水厂的运行都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致使云南许多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存在难以避免的弊端。1、环保部门难以监管因为历史的原因,形成了云南污水处理厂的隶属关系较为复杂的局面。(分别隶属于城建局、水务局、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和污水处理厂要么是“家长与孩子”的关系,要么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这种情况下,污水处理厂不运行、半运行、偷排、漏排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负责监管的环保局,对此往往无能为力,难以发挥监管作用。以云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