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 类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破坏性地震属于突发性事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中的附件“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说明”明确将地震灾害列入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自然灾害事件。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处曾经发生过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华北地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为保证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在遭遇地震灾害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完成自救工作和国家赋予的震情跟踪和地震应急工作,结合研究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 2 应急体系框架、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研究所所在区域遭遇破坏性地震灾害时的应急工作由“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员会)领导。遭遇破坏性至更严重地震灾害时,由研究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