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例会制度一、为切实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扫黄打非”工作水平,建立“扫黄打非”例会制度。二、例会由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织召开,全体社区责任人参加。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月初,由街道扫黄办负责人召集。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三、主要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扫黄打非”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研究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扫黄打非”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置“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例会主要工作内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联合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定期联合检查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五、各社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涉及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大力查处涉黄出版物、盗版侵权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强化法制意识,依法行政。六、各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处理监管工作中的问题,相互支持,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