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镇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审查、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五、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精准落地。 六、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七、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纪律 一、上级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