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规范各类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和生态破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和.的协调发展。 1.2 编制依据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211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施工现场的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目标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能迅速、就地、正确地使处于现场的人员脱离危险源,能及时地进行有效的自救和外部救援,并杜绝在救援过程中抢救人员被伤害和二次伤害,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2 事故分级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