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考核制度 为切实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大力加强对“扬尘”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扬尘”污染,落实责任,制定本奖惩办法。第一条 我项目负责制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相关单位“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综合协调、考核评比,配合监察局做好行政效能督察工作;收集数据、分析情况、指导“扬尘”治理工作。第二条 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对监管对象负监管责任。施工单位轮流值班,值班当日带领保洁人员巡查现场内的各“制尘”源头的治尘措施是否有效,检查标识牌,检查运渣车辆的超载和抛洒等,收集核实违规人员的资料、提出处理建议。第三条 施工担保为对现场“扬尘”治理负具体责任,实施“扬尘”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管控到位,责任到人,把工作责任逐级明确到班组,实行逐级监管,分片包干,及时发现污染源,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第四条 落实专人重点对建渣运输、土方开挖等“尘源”动态进行监管;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上报整治情况,全时段掌握工地动态,制止扬尘污染情况的发生。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