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实验幼儿园教职工聘任合同书甲 方(用人单位):桃江县扬帆实验幼儿园。乙 方(劳动者):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定合同如下:一、 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劳动地点为桃江县扬帆实验幼儿园。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以及工作地点。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制度,保障乙方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甲方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三、工作时间和休假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值班,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