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协商意向书甲方(发包方):兰州东方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林荣;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08号;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_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经营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08号的东岗花之林人文茶馆及办公区签订如下承包经营合同。一、承包内容:东岗花之林人文茶馆及办公区,其中花之林人文茶馆面积1353.17平方米,所属办公区面积702.17平方米,共计2055.34平方米。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2015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三、承包形式:整体承包经营。1、设施设备费、物料费(为承包经营期内一次性缴纳费用)。2、房屋租金:依照甲方与房东签订的租金标准和递增标准执行,即:2015年4月20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按每月每平方米40元执行;2017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按照每年三年在上一年平均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0%的标准执行(即:2017年8月1日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