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发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分摊原则: 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承发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建议一般可采取的方式是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要求、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2、 投标报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计价定额。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通知、答疑纪要。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