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市场国别报告(马来西亚) 一、马来西亚工程承包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外国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的规定 对从事工程承包市场的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法律是1965年公司法、劳工法、建筑法。尤其要指出的是:1、根据马来西亚政府规定,外国公司的部分股权(30%)在一般情况下要由当地土著(指马来人和土著人,不含华人、印度人和外来移民)拥有,当地土著可不参加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只参与公司分红,而对公司经营情况不负任何责任;2、外国公司在马来西亚经商活动的限制;3、外国人来马来西亚的签证和工作准证的取得等。 (二)建筑公司的成立 在马来西亚成立一家建筑公司需要得到马来西亚建筑发展局的批准,同时还要获得建筑承包等级证书。外国独资公司不能取得A级执照。而没有A级执照的建筑公司,不能作为主包商参加1000万马币以上的政府招标项目,只能从当地公司中获得分包。私人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外国公司要成为A级公司,必须与当地公司合作。而当地公司多半以其信誉或A级资质作为参股条件,并不出资。他们与外方合作的目的是利用外国公司的资金或专业技术。当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