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回填土)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5米,推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 米,并按规定放坡。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下,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10KV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水平距离不小于2m。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以内范围禁止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采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