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安全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2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应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4)、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5)、在沟边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绝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6)、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7)、夜间挖土方时,应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8)、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同,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9)、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