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管理计划1 引言1.1基本要求a) 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应在武器装备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出能全面反应其在某一特定时刻确定下来的技术状态文件和管理计划,并明确建立功能基线、分配基线、产品基线。其中功能基线应与武器装备系统研制总要求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分配基线应与研制任务书技术内容协调一致;并控制对这些基线的更改,使对这些基线所做出的全部更改都具有可追溯性。b) 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是按照GJB 3206-98标准的要求指定的,应是符合合同要求,计划要明确对技术状态项目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进行管理所采取的程序和方法,并明确对技术状态标示、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技术状态审合的管理计划。1.2一般信息a)适用的军用武器装备系统、成套设备、整机及组件、部件研制、生产中的技术状态项目说明,即能满足最终使用性能并指定为单个实体的技术状态管理的硬件、软件及其集合体的技术状态管理,具体分为产品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b) 重要技术状态管理活动时间安排:包括初样/正样的方案论证评审、关键技术(包括关重件特性)实施方案评审、设计阶段评审、工艺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