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3、技术等级设定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技能等级(职等)每级晋升时间间隔高 级 技 师24个月技 师24个月高级工12个月中级工6个月初级工6个月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初级工 4.1.1中专/或以上学历。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