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医发201819号)和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农办牧2018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江西省委提出的“建设富裕美丽江西”的总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江西战略高效实施。二、工作目标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强化预案实施保障措施,及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三、组织领导(一)市级应急管理。市农业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