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用药差错登记报告制度1、 发现用药错误,立即通知医生、护士长根据药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遵医嘱对症处理、必要时保留静脉通道,观察病情、做好记录,安抚患者及家属。 2、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用药差错的经过、原因及后果。 3、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用药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4、护士长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 5、发生用药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及药品、医疗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6、护士应在24小时内弄清事情发生过程、原因和责任者,并填写用药差错登记表,由护士长报到护理部,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科室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科室处理意见。 7、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8、护理部对护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调查,2日内弄清原因和责任者、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院长汇报。 9、发生用药差错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