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会诊应用范围 重症病人的护理,急救病人的抢救配合与护理,重大抢救组织;新技术、新仪器的操作和应用;气道护理与呼吸机的管理;深静脉穿刺的护理及各类静脉的护理;透析技术的应用及各种移植的护理;各种导管的护理;院内感染问题;各种伤口的护理,顽固褥疮、烫伤、口腔疾患、造口等的护理;糖尿病的宣教,并发症的护理;心理护理;预防院内感染。实施方法1.组织护理专家核心小组上海交通大学第一医院章瑞云、马志红、楼美芬等认为所选护理专家应为主管护师,有专业特长;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5年以上或专科护士10年以上;对危重病人有组织、抢救、指挥能力;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本科、大专文凭,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2.会诊原则邀请有关专科或临床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技术娴熟的护理骨干,共同研究,予以指导、解决相关问题。3.会诊程序1)由病房主管护士向护士长提出申请或护士长、科护士长在巡回病房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2)由护理部管护理质量的主任安排会诊事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会诊48小时内,急会诊24小时内,突发事件随叫随到)。3)护理会诊例会由护理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