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一)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 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类差错(严重差错) 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类差错。 举例: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