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原则 (一)迅速评估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救护人员必须对伤员迅速评估,才能做到及时正确救治。一般从三个方面考虑: (1)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毒物的种类和毒性,有无燃烧、爆炸、窒息、坠落、撞击等现场情况,分析可能致伤的原因。 (2)根据伤员的临床表现。迅速准确地对伤员进行检查与询问,根据伤员临床症状和体症来分析判断。 (3)根据现场可能的检查、化验和监测资料。有条件时可通过如流动的x线检查及常规化验服务车进行检查、化验;通过空测仪器设备对空气毒物浓度及氧含量进行监测分析,为现场评估提供依据。 (二)自救与互救 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因此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具有自救、互救的能力。 自救指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实施的救援行动以及在事故现场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自身采取的保护防御行为。自救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工作最基本、最广泛的救援形式。自救行为的主体是企业及职工本身。由于他们对现场情况最熟悉、反应速度最快,发挥救援的作用最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往往通过自救